廣州日報訊(全媒體記者王納)本月,一批與深圳人息息相關的新規將正式實施,包括《深圳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從本月前一天開始執行。《規定》支持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在職創業或者在企業兼職,參與本領域科技成果轉化。人工智能的相關規定。
《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能產業促進條例》提出創新產品的訪問系統。對尚未制定國家和地方標準,但符合國際先進產品標準或規范的低風險人工智能產品和服務,允許通過試驗、試驗、試點等方式開展試點。《深圳經濟特區外商投資條例》當日實施,旨在為推動深圳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本規定禁止制定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性或禁止性措施。鼓勵和引導外商投資先進制造業、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等國家和深圳重點發展領域。也在同一天實施《深圳經濟特區數字經濟產業促進條例》。條例提出建立數據交易平臺,研究開展跨境數據交易、數據資產證券化等交易方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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